- 相关文章 更多
-
- 2023-11-15 15:45:09.0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申报已结束 中山市关于2024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已结束)
- 2023-04-17 16:13:27.0 【市工信局】 申报已结束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 2023-01-16 17:39:26.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已结束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 2023-01-11 09:15:23.0 【市工信局】 申报已结束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3-01-10 14:20:50.0 【市工信局】 申报已结束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 中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银行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项目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6〕68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山创客·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方式
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或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进行申报。点击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科技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核查资料。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17时;镇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下午17时;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书脊加上项目和企业的名称)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60科技局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下午17时。
六、业务咨询
(一)高新技术科:梁茵 刘智勇
电话:88303920
(二)服务窗口(材料报送):钟敏 林伟
电话:89817139
附件:2017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