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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申报工作的函

为加强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做好2022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评审工作,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文广旅通[2020]1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表内,有对应的行业代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的规上限上企业、事业单位及省、市重点项目。

二、扶持方式

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补三种扶持方式。

三、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文化主管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逐一通知并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上限上文化企业进行申报,协助并辅导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填报有关申请材料,跟踪协调专项资金申报及评审后续工作;

(二)各镇街文化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并出具申报意见。其中,要求对申报补贴类的项目开展实地勘察,并书面说明勘察情况;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申报信息及上传申报资料(已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则需先注册单位信息);

(四)企业提交的申报项目,通过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上初审后将取得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短信信息确认,请通过初审的项目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属地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申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项目经属地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后,请项目企业按照附件7要求装订成册,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建议由属地镇街统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扫描件也请同步提交至电子邮箱:zswhcy@163.com

 

     专此函达。

 

附件:

1.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2.2022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申报指南

3.贷款贴息申请材料

4.项目补贴申请材料

5.奖补申请材料

6.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7.申请材料装订规范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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