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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支持对象为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且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工业设计方面)支持的企业,专门用于提升工业设计能力。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30%(不含税),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按申报清单(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模板见附件1)、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清单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申报表(附件2)须经项目单位所在镇区经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或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二)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六、截止时间
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星期一),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请各镇区经信部门于2020年8月4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科(市政府大楼623室)。
附件:
1.项目库申报材料清单
2.项目库申报表
3.项目库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
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
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6日
(联系人:生产服务业科 陈俊,联系电话:0760-8830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