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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交字〔2019〕9号),现开展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一)在中山市的展览馆举办区域特色经济专业展的办展企业;
(二)参加市商务局或本市行业商协会组织展会的参展企业。
详见《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项目支持时间
办展项目或参展项目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网上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线初审并转市商务局审核。
线下申报流程:
办展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由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市商务局。
参展企业将申报材料交由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具初审意见后,提交组展行业商协会审核,并由组展行业商协会汇订参展企业资料(一式两份)报市商务局。
四、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17:3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7月15日前送达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舒婷,简家乐,电话:89892892,89892893。
邮箱:swk@zsboc.gov.cn,传真:89892890。
附件:1.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表(办展企业)
3.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表(参展企业)
4.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汇总表(组展商协会)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