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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7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信〔2019〕6号)规定,为集中资源促进我市健康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现组织开展2020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健康医药产业研发、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详见《2020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分步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周一),网上申报功能将于7月13日(周一)下午6点自动关闭,逾期不能申报。

2.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7月20日(周一)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区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做到100%实地查验,对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二)纸质材料上报。

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在网上申报并通过镇区初审后将材料书册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整理汇总后报市工信局。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企业在办理网上申报时应注意选择相对应的专题,纸质材料的项目名称与网上申报项目名称要相一致。

(三)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6)、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四)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若重要信息无法辨识则视为无效。

(五)申报表格须经项目单位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或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项目不得向市级多个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申报。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本通知中的“固定资产补贴”和“项目融资补贴”专题。

(二)“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补贴”按技术改造资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兼并重组补贴”按兼并重组资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上述专题不纳入此次申报。

(三)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企业可与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联系。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项目推进科邵飞杰、刘珍珍(联系电话:88260386,邮箱:xmk386@126.com,联系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办公室)

附件:1.2020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各专题项目申请表(十二个专题)

3.项目申请承诺书

4.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5.发票及支付凭证汇总表

6. 封面参考格式

7.《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7号)

8.《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信〔2019〕6号)

9.各镇区业务指导联系电话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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