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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增补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4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4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资金的申报工作,我局根据省厅的要求制定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增补事项)申报指南》,现就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支持时间、支持内容及标准、申报材料等资金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各申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按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0年6月9日下班前提交到所在镇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同时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按时提交完整有效的申报材料,因不按时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而影响资金获批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负。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按时审核上报申报资料,出具初审意见(盖章),于6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局贸促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中山市商务局贸促科 谢嘉慧、罗萍
电话:0760-89892856、89892852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增补事项)申报指南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