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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和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和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方向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中山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扶持淘汰类及落后产能企业(项目),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按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三种支持方式,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个支持方式(详见附件1),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验收。项目单位按《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经信规字〔2018〕3号)(附件8)要求向镇区经信局提交验收申请材料,镇区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分批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报送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推荐给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二)项目入库申报。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将验收意见、申请报告和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至7)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所属地镇区经信局(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上传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s://fczj.zs.gov.cn/)。镇区经信局分批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市经信局,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列入信用记录黑名单企业、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含市级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分批入库。市经信局分批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收、评审、公示,择优遴选入库,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入库。镇区经信局须加强初审和现场核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协助开展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四)项目竞争性评审。市经信局依据省切块资金情况,组织专家对入库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优先对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企业项目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进行扶持,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技术改造专题。

附件:

1.2019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 持)项目库申报专题方向

2.2019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 持)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3.2019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 持)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

4.2019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 持)项目库申请表

5.2019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贷款贴息)借款明细表

6.2019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事后奖补)设备明细表

7.2019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库汇总表

8.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经信规字〔2018〕3 号)

  (联系人:倪魁文,电话:88329004)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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