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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山市产业扶持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现组织开展2018年中山市产业扶持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获得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及扶持范围
(一)扶持标准
根据资金和申报情况择优选取若干个项目效果显著、带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高的产业化联结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一项目一次性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本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项目经市农业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补助。
(二)扶持范围
1.农业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项目。采取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风险保障等多种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建立紧密的联结关系,推动经营主体间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形成具有较强发展实力和竞争能力的产业化经营联合体;
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
3.企业集群集聚项目。依托本地特色主导产业和地区资源优势,与区域内的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分工协作,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的优势企业集群或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
四、申报材料
1.《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情况介绍、可行性分析、预期的绩效目标,以及资金预算;
3.项目合同书或承诺书;
4.《中山市财政支农项目验收申请表》;
5.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总结、项目实施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等);
6.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财政资金专账、专户管理的会计凭证,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包括发票、结算清单、支出收据等);
7.项目实施前、后及实施期间的照片、录像等;
8.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申报要求
本专项资金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及相关单位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账号,根据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填报信息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纸质材料上报。企业和相关单位需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经镇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一式两份送至市农业局。
附件:1.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中山市财政支农项目验收申请表
中山市农业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洪芮,8822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