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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招商引资项目引荐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商务促字〔2018〕43号)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商协会、企业:
为提高社会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现开展“2018年招商引资项目引荐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等要求
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及相关附件(附件2、3)
二、申报时间
1. 此次申报的项目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在中山市招商引资项目报送系统上传登记入库的招商引资项目。
2. 此次申报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不纳入本年度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发动。请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梳理在申报时间内落户本镇区的招商项目情况,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荐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指南开展资金申报工作。
(二)企业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8月23日前登陆“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 信息管理系统”(http://fczj.zs.gov.cn/),按审报指南要求提交网上申报材料,并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项目落户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注:必须同时提交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否则申报无效)
(三)镇区初审。请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8月23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投促科,同时将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ck70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申报指南
2. 申报材料说明
3. 镇区初审意见汇总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18年7月23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康庄、刘朝晖,电话:89892866、89892708,邮箱:tck7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