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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申报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函》(粤财预〔2020〕3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558号)等有关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市5G+工业互联网应用及产业链协同应用创新,培育和树立行业标杆案例,现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省文件要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分3个方向申报:

方向一: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5G标杆);

方向二:产业链数字化协同示范标杆(以下简称产业链标杆)。

方向三:已入库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该方向中山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开展申报)。

同一个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项目由制造业企业牵头申报,鼓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含电信运营商)等联合申报。要求如下:

1.制造业企业:在中山市注册(指牵头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数字化改革规划清晰并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其中,5G标杆项目牵头申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产业链标杆项目牵头申报企业为制造业企业,原则上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

2.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中山市的分支机构。联合申报5G标杆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3.项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牵头单位不存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地必须在中山市内。

2、项目必须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不含铺底流动资金)。

3、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无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4、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5、其他项目建设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组织实施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先入库、后资助”的方式,即先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入库审核、专家评审等,并根据项目评分确定扶持项目入库名单和项目优先顺序。待省工信厅正式下达专项资金及项目扶持目标要求后(预计2021年初),再根据入库项目情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按流程安排资助。

(一)各镇区经济(发展)科技信息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并对全部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查核。

(二)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

(三)市工信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审核。

四、扶持要求

(一)两个方向的项目资助方式为直接补助方式,财政资金扶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原则上5G标杆和产业链标杆支持上限不超过500万/个。待省工业和信息化信厅正式下达专项资金及项目扶持目标要求后,按照省下达资金规模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以及统一调整入选项目资助比例。如财政扶持资金未达到项目申报单位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以自筹资金满足项目投资所需资金。

(二)项目应明确联合申报各方的分工、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及各方的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预算方案。项目牵头单位需统筹财政资金的分配、监管、验收和绩效考核、审计等工作,联合申报单位按资金分配和支出预算方案使用资金,并配合牵头单位做好资金管理、验收、绩效考核、审计等各项工作。项目验收时,项目牵头单位需出具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三)项目的启动时间(投入核算时间)在2019年8月1日及以后,5G标杆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21年12月、产业链标杆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22年7月。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一正四副,正本内第三方材料须全部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并制作电子版。

六、申报方式、时间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23点正自动关闭。

2.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二)纸质材料上报。

申报企业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材料书册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核对整理汇总后统一报市工信局。

七、项目管理与跟进

(一)各镇区经信局负责协调和指导后续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项目审计等工作。

(二)各镇区经信局定期将项目进度情况表汇总报送市工信局。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对入选项目进行动态评价和动态信息管理,不定期开展考察,及时了解各项目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三)对入选项目及其申报单位,将在供需精准对接、跨界联合创新、优标案例现场会发布、优秀产品宣传推介、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广、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试点区对接、国家和省工业互联网政策推荐等相关工作中,予以重点支持。

八、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可与所属镇区经信局联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郝毫保(联系电话:88308273,邮箱:zsgyhlw@163.com)。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

             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

              项目入库储备申报书

          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

              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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