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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项目完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和《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中经信〔2016〕28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中山市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为中山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要求开展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中山市境内。
(二)项目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范围。
(三)项目已办理经信部门备案或核准,项目完工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并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填写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完工评价申请表。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镇区经信局提交完工评价申报材料;
(二)镇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通过初审的项目上报市经信局,推荐给第三方机构实施完工评价;
(三)第三方机构核查企业各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组织专家召开完工评价会并现场考核,出具完工评价等报告,并提交给市、镇经信局和企业;
三、申报材料
1. 完工评价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 广东省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附件2);
3. 广东省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报告(附件3)
4.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5.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2015年和2016年);
6. 企业营业执照;
7. 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可由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时一并出具);
10. 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及其相关凭证;
11. 企业对完工评价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4);
提供上述材料,所有要件均需要企业加盖公章,请按顺序依次编排形成目录装订成册,侧边标注材料名称和企业名称。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纸质文件和网上填报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
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10日前,向镇区经信局提交企业完工评价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镇区经信局1份、第三方机构1份、市经信局1份,电子材料拷贝至U盘),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广东省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报材料(封面)
2. 广东省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3. 广东省工业企业事后奖补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4. 企业对完工评价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5.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
6. 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中经信〔2016〕281号)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20日
(联系人:倪魁文,技术科企业群:566581441、203582019,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