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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健康医药产业新引进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和项目评审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朗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经市政府同意(中府办处〔2016〕846号),我局拟开展2016健康医药产业新引进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和项目评审工作。请按照《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引进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信〔2014〕3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组织申报的拟扶持项目为中经信〔2016〕391号通知征集确定的21个项目,其中火炬开发区10个、翠亨新区1个、南朗镇10个(见附表)。
二、项目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请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朗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按《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由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经区管委会,镇政府加具意见后于12月30日前报我局。同时,请组织好网上申报工作。
三、评审程序
      市经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预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完成评审工作后,市经信局将根据部门预审和专家评审意见拟定项目资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项目资助计划。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关于项目节点设置
      2016年健康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采取分节点资助的方式,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进行节点验收,按照项目节点完成情况分阶段兑现扶持资金。节点设置按前期商定方案设定(见附表),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关于镇区配套资金
      项目所在镇区原则上应按照市扶持资金总额的1:1对项目进行配套扶持。

附件:1.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引进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信〔2014〕313号)
      2.2016健康医药产业新引进项目拟扶持项目表

(联系人:辜思斌、曾伟慈,联系电话:88260386)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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