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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推动我市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快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经信[2014]308号)精神,我局拟在全市开展2014年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承担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中山市北斗城市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的单位。

(二)北斗终端接入到中山市北斗公共开发平台上的单位。

(三)承担中山市北斗城市应用示范项目相关业务专业审核的第三方机构。

二、资助范围

主要资助中山市北斗城市应用示范项目中的城市应急管理系统、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升级、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系统、人身安全保障服务系统等四个子系统建设和接入北斗公共开发平台的北斗终端。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中山市北斗城市应用示范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项目资助申请报告(见附件2);

(三)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合同;

(五)在线北斗终端数量证明材料;

(六)填报单位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承诺;

(七)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查意见;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镇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五、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申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请各镇区经信部门于2014年11月23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城市应用示范项目资助申请表

2.项目资助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1月13日

(联系人:林涛,电话:0760-8833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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