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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中山市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
根据《中山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发改〔2014〕270号),现开展2014年中山市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2013年1月1日后在我市已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纳入我市服务业统计范畴的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营销贸易、设计策划、专业配套等生产性服务企业;
(二)分离主体企业须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三)已纳入《中山市服务业重点观察企业名录》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意向企业优先扶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资金申请报告按资金申
请报告提纲(附件1)要求编写,申请报告的附件包括:
(一)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二)母体制造业企业及分离服务业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双方股权关系证明。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镇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四、申报时间
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周三),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请各镇区发展改革部门于2014年8月27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上报我局服务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2、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5日
(联系人:彭志乐,联系电话:8826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