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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 现代服务业百企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

为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优质服务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中发改服务业函〔2020〕1734号),现决定开展2021年现代服务业百企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中山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满一年,规模在所属行业全市排名靠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按行业类别满足以下营业收入水平:

1.批发和零售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人民币(下同)5亿元(含)以上。

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房地产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3.商务服务业。

人力资源服务、组织管理服务(如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综合管理服务(如园区管理、市场管理、供应链管理)、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广告、安保服务、会议展览、旅游管理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4.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

 5.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租赁业、水利管理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理、居民服务业、修理业、其他生活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社会工作、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

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且具备以下特性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降低入库经营条件标准:

创新性。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营运、创新招商、服务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其中因素。

带动性。产业主题鲜明、企业格局协调、链条关系紧密,具备带动能力强、拓展潜力大的功能型、平台型发展生态,拥有良好经营能力、运营团队和增长基础,形成行业典范。

补强性。针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短板,重点在特许牌照类、专业质资类服务、产业链条薄弱环节,以及推动生产服务提档升级关键领域等有较大改善和提升作用。

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的企业在专家评审环节综合考虑营业收入、经济贡献、业态模式、经营资质、技术含量、功能作用等因素,择优评定,其中通过一事一议入库的企业数量不超过年度入库总量的10%。

二、申报材料

(一) 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近两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企业近两年完税证明;

(五)企业资质、商标品牌认证、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知识产权、参与制定标准、行业地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承诺函(由申报一事一议方式入库的企业提交,见附件2);

(七)其他佐证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及上传申报资料,并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提交至所在镇街发改统计局(经济发展局)。

(二)镇街初审。各镇街发改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结合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组织筛选和推荐后报送我局。

(三)复核。市发展改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五)公示公布。评审结果在市发展改革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入库企业名单。

四、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星期二)。

(二)各镇街发改部门于7月23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材料及整理汇总后的申报入库情况汇总表上报我局服务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承诺函(申报一事一议入库企业填写)

          3.申报入库情况汇总表(镇街填写)

          4.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刘熙、苏倩铭,联系电话:88268321,邮箱:zs_f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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