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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四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8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9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2019年度第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扶持方式采用事前资助的方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三、 申报方式

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kj.zs.gov.cn),或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进行申报。点击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原始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增设申报人帐号,即可线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写的申报书,需经申报单位帐号审核,方为成功提交申报书。

(三)推荐。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核查资料。

五、注意事项

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强企业计划、创新创业培育计划)属于事前资助类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在本专项资金各子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企业以及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的依托企业可以承担2个在研项目,其他单位只能承担1个在研项目。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919日至1018日下午17时;镇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1022日下午17时;申报项目线上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件至窗口受理”时,即可打印书面材料(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附件页码应顺延申请表页码),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CC16 - C19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025日下午17时。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程书玲  刘月婷

电话:88329267

)材料报送

服务窗口:黄泳诗

电话:89817139

 

附件: 2019年度第批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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