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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将中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根据《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建设资助暂行办法》和《中山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科发〔2016〕28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开展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应根据《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在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职能部门立项和资助的;
4.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二、项目组织说明
(一) 公开竞争择优。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经主管部门推荐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按规定择优支持。
(二) 项目库管理。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一并入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安排预算予以支持。
(三) 项目执行期。项目执行期3年,从批准立项下达文件始计算。
(四) 申报时间。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至年9月30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7:00。
三、申报程序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pro.zskj.gov.c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经主管部门审核账号后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栏目下,依次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高层次人才与高端创新平台引进建设”—“引进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或“院士工作站建设”,在线填报申报书和上传附件资料,经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三) 审核推荐。镇(区)辖管企业,由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系统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上报。
市直企事业单位,经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系统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上报。
(四)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一体化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打印全套申报资料(申报书+附件)一式8份,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后经所在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提交纸质材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C16-C19)。
四、联系方式
(一) 联系电话
1.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业务咨询):88319100
2.行政服务窗口(纸质材料受理):89817136
3.一体化系统技术支持:18607600875
(二) 申报业务QQ工作群:3192673
(三)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中山市博爱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受理窗口(C16-C19)
附件:1.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申报指南
2.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专题申报材料清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