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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发改〔2018〕393号)、《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高技术函〔2018〕205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中山市范围内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申报条件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地点需纳入我市的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

(二)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换电数据共享,应接入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充电基础设施需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中,验收报告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

三、申报材料

资金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且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立项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请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申报。各资金申报单位需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同时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至市发展改革局高技术产业科(市政府大楼501室)。该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18:00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

            2.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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