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请使用微信扫码

企业用户注册
评审专家登记窗口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申报通知 > 关于申报中山市201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的通知(中经信〔2013〕250号)

关于申报中山市201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的通知(中经信〔2013〕250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中山市201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开始。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按照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2〕423号)(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详见附件)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相关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我市电器机械、金属制品、纺织服装、家具、食品等产业领域,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工业设计及公共服平台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本年度不列入申报)。

二、资助范围和条件

按《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2〕423号)(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资助实施细则)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所属地区符合申报通知条件的单位编写项目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会同财政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审查项目的前期基础和建设条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择优向我局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同时,项目单位还需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项目申请,按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2〕423号)(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联系人:技术和质量科:王璐璐,李梓颖;联系电话:88329004。)

附件下载列表

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