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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工业绿色发展专题)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文件号:中工信〔2022〕193号
发布时间:2022-06-14 10:33:20.0
浏览次数:874次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202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绿色发展专题)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绿色发展专题)项目共资助中山市创彩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84家企业,资助金额合计860万元(附件1)。
二、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通知名单内企业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企业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请注意半角或全角),并准备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各一份,交由所在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收据须盖财务专用章(企业名称与开户名称一致),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202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绿色发展专题)项目资助款”,收据“出纳”和“经手人”至少有一处签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须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前统一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投资科。
四、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工信〔2020〕252号)等文件规定,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评价等工作。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专款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绿色发展专题)项目资助计划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刘涵,联系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