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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石岐街道、东区街道、古镇镇、南头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加快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的通知》(中工信〔2021〕6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完成了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申报和评审等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本次计划资助东方国信(中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1个企业(单位)项目共609.57万元(详见附件1)。

二、资金拨付申请材料

请有关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通知辖内项目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银行账号和开户许可证等信息,同时提交收据和《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各一份,经审核后,于9月28日下班前报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市政府大楼634室)。收据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须与获资助企业及开户名称相同),收据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资助款”,金额大小写需填写清楚。收据“出纳”和“经手人”处至少需有一处写有签名。

三、资金监管

请各有关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中工信〔2020〕252号)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跟踪管理,配合做好审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专款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资助计划表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苏亮钊,电话:8831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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