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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智能制造专题项目库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提升我省企业智能制造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智能制造专题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391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18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智能制造专题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指南

省财政将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请各镇区认真对照各专题申报指南(附件2、附件3)规定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 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项目需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验收,验收工作参照《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2〕519号)(附件4)实施,镇区严格做好项目的初审工作,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二)请各申报企业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http://fczj.zs.gov.cn/)。10月2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按附件4要求,一式一份,网上提交电子版),准备项目答辩PPT;通过验收并确定推荐的项目于10月2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按附件2,3要求,一式四份,网上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智能制造专题项目库的通知

     2. 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3. 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专题项目申报指南

      4. 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粤经信创新[2012]519号)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倪魁文,电话:8832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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