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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6〕68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2017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采用事后补助的扶持方式。

    二、项目类别

    专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专题编号:20170112)

    (一)支持内容:对2017年度认定的第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经费补助。鼓励我市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制度,开展技术研发,培养技术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研发机构,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二)申报要求: 2017年度认定的第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1.《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

     2. 依托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证明材料;

    (四)支持强度:经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三、申报方式

    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进行申报。或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点击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科技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核查资料。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1月13日下午17时;镇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下午17时;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A99科技局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下午17时。

    六、业务咨询

    (一)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

    联系人:唐文武  刘月婷

    电话:88329267

    (二)服务窗口(材料报送)

    联系人:林伟  钟敏

    电话: 89817139

    附件:2017年度第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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