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原则
- 申报对象
- 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 资金的评审与拨付
- 绩效评价
- 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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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中山市2016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年中预算调整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16〕143号)、《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6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以《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66号)为依据,充分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的发展。
已纳入中山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节点企业或单位,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商贸服务企业,且项目实施地在中山市境内。
纳入中山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节点企业或单位,必须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按照《中山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今后肉菜追溯的相关工作。
(一)屠宰企业
给予屠宰企业一次性专项资金资助,具体金额按申报企业的数量平均分配,所有屠宰企业总资助金额不超过28万元。
1、必需配备专人对生猪进、出场记录进行信息录入工作;
2、严格要求已纳入中山市肉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市场商户(含超市、标准化菜市场商户、团体单位)完成出场刷卡工作;
3、配合完成肉菜追溯相关工作。
(二)批发市场
给予批发市场一次性专项资金资助,具体金额按申报企业的数量平均分配,所有批发市场总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1、必需配备专人对蔬菜进、出场记录进行信息录入;
2、要求批发市场商户每天使用溯源秤具;
3、严格要求已纳入中山市肉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市场商户(含超市、标准化菜市场商户、团体单位)完成刷卡交易工作;
4、配合完成肉菜追溯的相关工作。
(三)生产基地
给予生产基地一次性专项资金资助,具体金额按申报企业的数量平均分配,所有生产基地总资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
1、必需配备专人进行信息录入;
2、严格要求纳入中山市肉菜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节点商户(含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团体单位)完成刷卡交易工作;
3、配合完成肉菜追溯的相关工作。
(四)标准化菜市场
给予标准化菜市场一次性专项资金资助,具体金额根据申报市场的档口数量按三个档次进行分配(市场档口数是指使用溯源秤的猪肉和蔬菜档口)。其中,档口数少于20户,给予每个市场不超过8000元的资助;档口数多于20户同时少于60户(包括20户),给予每个市场不超过12000元的资助;档口数超过60户(包括60户),给予每个市场不超过16000元的资助,所有标准化菜市场总资助金额不超过72万元。
1、必需配备专人进行信息录入;
2、严格要求市场商户每天使用溯源秤具;
3、配合完成肉菜追溯的相关工作。
(五)超市
给予超市一次性专项资金资助,具体金额按申报企业的数量平均分配,所有超市总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1、必需配备专人进行信息录入;
2、按规范使用能够打印追溯码的溯源秤具进行肉菜交易;
3、配合完成肉菜追溯的相关工作。
(六)团体单位
给予团体单位一次性专项资金资助,具体金额按申报企业的数量平均分配,所有团体单位总资助金额不超过24万元。
1、必需配备专人进行信息录入;
2、配合完成肉菜追溯的相关工作。
采取公开申报、平均性的分配方式,委托第三方专家组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批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市商务局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落实,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自评工作。
(一)申报项目资助,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市2016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2);
4、聘用信息录入专门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证明(附件3);
5、上年度纳税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
(二)其他要求
1、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要有封面、目录,并 盖有申报单位公章。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申报专题、申报时间、负责人、联系人电话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附件:1.2016年中山市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申报表
2.承诺书(含标准化菜市场承诺书、屠宰企业承诺书、
生产基地承诺书、超市单位承诺书、团体单位承诺
书)
3.聘用信息录入专门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证明(范本)
中山市商务局
2017年8月3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 林金水,电话:89892712,邮箱:LJS23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