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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龙头骨干培育企业专题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7〕9号)和《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经信〔2017〕291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龙头骨干培育企业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山市工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附件1)。
二、扶持方向和方式以及标准
智能改造和销售渠道项目。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增资扩产、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及智能车间改造和两化融合及先进制造模式项目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建设,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对国内外建设专卖店、体验中心和线上交易平台(非法人机构)投入运营后,实现企业销售收入正增长,所发生的实际投入视同技术改造投资。对企业项目采取股权投入、贷款贴息、无偿补助等多种方式给予扶持。
1.股权投入按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30%执行;
2.贷款贴息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额的50%,累计最高1500万元;
3.无偿补助按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4.列入市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资助比例可提高到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
(三)项目立项文件(备案或核准);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投资凭证复印件(单张发票金额万元以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项目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文件;
(七)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图片(与投资凭证一一对应);
(八)项目销售渠道建设合同和投资凭证;
(九)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4);
(十)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十一)企业对地方发展贡献的证明材料;
(十二)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提供的上述材料,请按顺序依次编排装订成册。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所在镇区经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系统将于6月30日下午5点关闭,逾期不予受理。镇区经信部门对(网上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于7月10日前将要件齐全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按上述申请材料顺序依次编排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报送我局。
五、其他事项
企业需在申报书封面(见附件1)上方标注申报次数,如已获得2015年技改扶持的企业,投资凭证从2015年5月30日起计,如已获2016年技改扶持企业,投资凭证从2016年1月29日起计,投资凭证须在项目建设期内(以项目备案证为准)。
附件:1.中山市工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名单
2.2017年中山市龙头骨干培育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
3.中山市龙头骨干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4.2017年中山市龙头骨干培育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雷春华,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