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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扶持方向与方式

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有科技含量且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单位有参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意愿,能够接受受托管理机构管理。

(三)申请单位为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四)项目已办理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

(五)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为在建设项目,且建设进度应不低于30%,建设期不超过3年。

三、申请材料

(一)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

(二)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三)项目立项文件(备案或核准);

(四)项目投资凭证复印件;

(五)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项目责任承诺书;

(七)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八)企业对地方发展贡献的证明材料;

(九)项目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文件;

(十)同意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企业无董事会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参与股权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

(十一)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所在镇区经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系统将于5月15日下午5点关闭,逾期不予受理。镇区经信部门对(网上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件齐全的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按上述申请材料顺序依次编排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于5月19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 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股权投资专题)

          2.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股权投资专题)申请报告(提纲)

          3.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股权投资专题项目责任承诺书

          4.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镇区经信部门填写)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4日

(联系人:雷春华,电话:88329004,邮箱:zseitq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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