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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山市技术改造项目(第七批) 入库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我市开展技术改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7年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企业开展的增资扩产项目、机器换人项目、自动化生产线及智能车间改造项目、两化融合项目、先进制造模式项目以及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生产服务业项目等。

(二)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具备技术改造成果展示、体验、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以及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的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主体为在中山市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

(三)企业已取得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并已到统计部门申报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完成情况。

(四)项目已动工或即将动工,建设期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三、扶持方式

投入资助、贷款贴息以及无偿补助等。

四、工作要求

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填报《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请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H108表/206-1表)),审查后汇总填报《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本镇区项目汇总表和各项目申请表的电子版,以及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报送我局技术和质量科。

五、注意事项

(一)每家企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未取得备案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原则上已有项目入库的企业不能申报,但同一企业与已入库项目在建设期限上无重合的项目,可继续申报;

(四)申报表和汇总表中的有关内容情况应与备案证一致。

 

附件:1.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请表

          2.2017年中山市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21日

(联系人:王璐璐,电话:8832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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