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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第二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和方式
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我市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应用广东省自主品牌机器人。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中山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中山市境内。
(二)项目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单位购置的机器人设备属于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具有三轴及三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自动控制操作机以及工厂用AGV运输车。
(四)项目单位机器人设备的购置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以项目设备合同对应的发票凭证时间为准),该期间机器人设备购置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且未享受过省财政补贴。
(五)项目单位近5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二)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四)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汇总表(附件4);
(六)项目机器人购置明细表(附件5);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八)项目购置机器人设备的相关合同、发票(单张发票金额不低于1万元)和付款凭证复印件以及设备全景照片和设备铭牌照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九)项目单位2015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十)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6);
(十一)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材料报送要求:项目材料须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纸质文件和网上填报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须于11月30日前向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和质量科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并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2. 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申请表
3. 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申请报告
4. 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汇总表
5. 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机器人购置明细表
6. 项目申请承诺书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16日
(联系人:夏小刚,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