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申报时间:请通知属地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9月15日前把申报资料报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人:茹洁慧,联系电话:89892871或13902593008,邮箱:10251754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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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推动广货网上行活动开展,鼓励广货产品上网促销,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农村电商)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5】119号)、《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和农村电商)项目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5】120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电字【2015】16号),结合去年资金的结余情况,今年,我局将继续做好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商促销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中山市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支持内容
(一)通过广货网上行平台开展促销。对市内电商平台、商城、网店、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广货网上行平台(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开展派券促销活动(国内促销)或其他形式促销活动(跨境电商促销),并能提供真实可靠数据支撑的给予支持。
(二)线上线下联动促销。对市内电商企业、超市、百货商场、大卖场等通过线上线下(O2O)联动的方式,开展活动并带动广货销售的给予支持。
(三)农产品电商促销。对市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户、合作社等单位与具有实力的专业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产销对接并带动当地农产品销售的给予支持。
(四)广货众筹。与大型平台合作,对广东产品通过众筹方式走向市场,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额的给予支持。
(五)企业参与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信息化改造。对企业通过搭建或改善信息化系统,以便与广货网上行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对接的项目给予支持。
(六)促销配套公共服务项目。对我市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宣传培训服务及其他与开展促销活动相关的配套公共服务等给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
(一)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经过省商务厅备案的促销方案(促销方案登录广货网上行官网企业注册登记系统提交,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活动方案等内容,申报通过广货网上行促销、线上线下联动促销、农产品电商促销、广货众筹等项目的都需提供),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进行三证合一商事登记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与广货网上行促销平台对接方案,包括对接方式、技术解决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申报企业参与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信息化改造项目需提供)。
(五)企业促销配套公共服务项目方案,包括项目主要内容、措施、预计成效等(申报促销配套公共服务项目需提供)。
(六)企业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和申报项目的发展情况介绍;申报项目是否曾享受财政资助的说明;如果获得财政资助,将如何使用资助资金及预计产生的成效;近两年本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七)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15年12月-2016年8月纳税证明。
(八)企业2015年12月-2016年8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九)开展电商促销及企业信用情况的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电商促销活动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
(二)评审程序:
1、由市商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专家组复审并提出资金资助意见;
3、市商务局对专家意见进行研究把关,确定拟资助项目的企业名单和金额;
4、对拟资助项目的企业名单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天;
5、市商务局把确定资助项目的企业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资助标准:对支持内容第(一)-(四)点的项目,按不高于线上促销让利总优惠金额的标准给予资助,对支持内容第(五)点的项目,按不高于企业对相关信息化改造总投入的金额给予资助;对支持内容第(六)点的项目,按不高于企业对电商配套公共服务项目的总投入的金额给予资助。
(四)资金申报原则:资金申请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如有虚假,经查实后,由市商务局撤销企业受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资助款,并且该企业在五年内不得申请此类资金。申请单位应具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良好评级。2014年以来,在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此外,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
附件:广货网上行促销资金申请表
中山市商务局
二O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