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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开展健康医药产业引进项目投资建设节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南朗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引进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信〔2014〕31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市财政局《2016年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规定,现就开展健康医药产业“旋风行动”引进项目2016年完成节点第二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中府办处〔2015〕1318号批复的14个健康医药产业引进项目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的项目节点。

二、验收申报方式

项目节点验收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项目节点验收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项目节点验收申请,按“暂行办法”第十条(二)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由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初审同意后报送我局。同时,项目申报单位还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陆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项目进行初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节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三、申报及初审截止时间

项目节点验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网上和纸质文件进行初审,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节点申请推荐报送我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迳与我局联系。

 

附件:

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引进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信〔2014〕313号)

 

(联系人:金昕、曾伟慈,联系电话:88260386。 )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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