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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5〕9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扶持方式为事后补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

(二)申报资料要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方式

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统一申报。具体为点击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到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或市直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资料核查。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7时;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市直有关部门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17时;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后,打印书面材料报送到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A60科技局窗口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7时。

六、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蒋宇、程书玲,88329267

服务窗口(材料报送):程青华、林伟,88333788、89817139

 

附件: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5〕9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我市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开展产业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中山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以及“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科技项目向社会公开,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放大和带动作用。同时,强化科技项目对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和落实创新政策的导向作用。

三、项目类别

专题一:科技保险补贴(专题编号:20160101)

1、支持内容:以财政科技资金补贴的方式,支持科技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降低科技创新风险,鼓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研发工作。

2、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拥有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科技保险的购买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2016年3月14日;

(3)购买了相关科技保险,该险种属于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同意的科技保险险种,并与技术研发有关。具体为:

①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②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

③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

④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

⑤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

⑥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⑦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⑧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

⑨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

⑩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保险。

3、申报材料:

(1)《中山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者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或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

4、支持强度:科技保险费补贴不超过企业购买科技保险费的50%,每个企业科技保险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专题二: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经费补助(专题编号:20160102)

1、支持内容:对2015年度组织我市创新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通过创新创业大赛,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科技产业金融结合新路子,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2、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是组织我市创新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

(2)申请单位承担了大赛相关费用。

3、申报材料:

(1)《中山市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创新创业大赛举办通知、工作方案等文件材料;

(4)创新创业大赛费用结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4、支持强度:补助最高额度为20万元。

专题三: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助(专题编号:20160103)

1、支持内容:对2015年度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和团队,给予经费补助。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通过大赛的锤炼,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2、申报要求:

(1)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和团队,且入围广东赛区复赛、全国总决赛以及在广东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获得名次;

(2)在赛后6个月内,获奖团队在中山市注册企业。

3、申报材料:

(1)《中山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助资金申请表》;

(2)获奖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获奖团队赛后6个月内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获得大赛奖励相关证明材料。

4、支持强度: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进入广东赛区复赛的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在广东赛区决赛获奖的项目给予15万元补助;在全国总决赛获奖的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项目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补助。

专题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专题编号:20160104)

1、支持内容:对2015年度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015年度第三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经费补助。鼓励我市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制度,开展技术研发,培养技术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研发机构,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2、申报要求:

2015年度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015年度第三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申报材料:

(1)《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

(2)依托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认定为省级或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证明材料。

4、支持强度:经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20万元补助;经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专题五:科技项目余额拨付(专题编号:20160105)

1、支持内容:对验收合格的市级科技项目,予以余额拨付。

2、申报要求:

(1)验收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14日;

(2)项目验收合格;

(3)不含专利、社会公益类项目。

3、申报材料:

《已验收项目余额拨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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