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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中山市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部分)的通知(中农〔2014〕122号)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市有关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市政府《印发2011-2015年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中府〔201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中山市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专项资金名称

中山市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部分)

二、申报条件

2013年获得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需填写《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和《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3),并加盖镇区农业、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公章;

2、其他申报材料。《企业贷款贴息申请报告》、2013-2014年度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凭证(复印件)、还息单据(复印件)、还息汇总清单(加盖银行公章)及企业银行开户账号,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做好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申报材料必须扫描成电子版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中山市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账号,根据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填报信息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上报。企业需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经镇区农业、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后,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如企业属市级企业,可直接向市农业局申报。

3、镇区初审。请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组织辖区内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安排人员及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申报企业的网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7月23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推荐上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与我局经营管理科联系。

 

附件:1、2013年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

 

中山市农业局

2014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子慰,洪芮;联系电话:88221836,88228912;传真:88236149;邮箱:zsj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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