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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镇区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2011-2015年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中府〔2011〕3号)、《关于印发<中山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财工〔2013〕24号)及《关于印发<中山市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海渔〔2013〕119号),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名称: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

二、申报对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持有有效《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养殖场;现代渔业示范园区;水产专业合作社。

三、专项资金补助品种、范围和补助标准:

1、补助品种:花鳗鲡、大鲵、大弹涂鱼、中巨石斑鱼(珍珠龙趸)、黄金石斑、山瑞鳖、日本红九纹龙锦鲤、疣吻沙蚕(土塘养殖)。

2、补助范围: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所需的生产资料费、引种费、示范费、推广费、市场调研与开发等其他支出,不能用作简单扩大再生产或大型基建设施建设。

3、补助标准: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每个新品种按年度实际投资额的30%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四、提交申报及验收材料包括:

(一)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1);

3、《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复印件;

5、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项目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有关财务支出发票凭证等。

(二)验收材料:

由镇区主管部门集中项目验收,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

1、市级产业扶持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市级产业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文本(附件3);

3、中山市2014年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

五、申报要求:

1、 专项资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同步进行。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设计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镇区农业主管部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材料扫描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项目单位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账号,根据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填报信息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3、纸质材料上报。项目单位需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经镇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我局提出申请。

4、镇区初审。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安排人员及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申报的网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单位上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与科技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陈雯,联系电话:88389017)

 

 

 

附件:1.《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 市级产业扶持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3.市级产业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文本(附件3);

4.中山市2014年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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