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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批零住餐企业2022年新春暖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山经济实现开门红,加大对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的支持力度,根据《中山市2022年新春暖企九条》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批零住餐企业2022年新春暖企政策申报指南》,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奖励条件的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企业(个体户)。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2022年一季度,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个体户)销售额同比每增加3000万元,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100万元;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个体户)零售额同比每增加2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100万元;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个体户)零售额同比每增加1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请按《批零住餐企业2022年新春暖企政策申报指南》要求编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制定,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页码后装订成册,封面列明申报单位、联系方式、申报方向。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提交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产业奖励资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fczj.z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后,将纸质资料交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具初审意见并提交至市商务局外经科。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批零住餐企业2022年新春暖企政策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制定。

(二)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产业奖励资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fczj.z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后,将纸质资料交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具初审意见并提交至市商务局外经科。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申报时间以市局收到完整齐备纸质资料为准,逾期提交完整齐备纸质资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按要求分类装订的,不予受理;镇区商务主管部门未加具初审意见的,不予受理。

五、符合性审查

(一)镇区商务主管部门首先应对各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详细查看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该项目不得进入后续程序。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情形包括:

1.不符合支持对象及其条件要求;

2.申报单位被列入中山市产业奖励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黑名单的;

3.申报材料缺失关键佐证文件;

4.申报材料超过截止日期送达。

(二)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材料,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应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项目按照申报方案执行;应确保申请项目无骗取财政资金。

六、奖励方式、项目评定和资金下达

本申报事项采用财政补助方式进行奖励。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研究拟定资金使用明细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计划,并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附件:批零住餐企业2022年新春暖企政策申报材料目录

 

中山市商务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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