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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加快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旋风计划)兼并重组和技改投资项目资助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中山市加快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健康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健康医药行业,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企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2〕423号)的相关要求,技改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已动工或年内动工建设,建设期不超过三年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兼并重组项目由申报企业发起兼并重组,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并已完成兼并重组或已签订重组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1、中山市健康医药企业(旋风计划)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3、项目备案等立项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用工证明;
7、认定、获奖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兼并重组项目
1、中山市健康医药企业(旋风计划)兼并重组企业资助申请表;
2、兼并重组协议书、验资报告;
3、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纳税证明;
5、相关企业营业执照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兼并重组支付凭证和收款凭证(银行转账单);
7、兼并重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同时,项目单位还需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项目申请,按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于2013年10月26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联系人:市经信局技术和质量科王永靖,联系电话:88329004;申报兼并重组项目联系人:市经信局产业组织科丁俊,联系电话:88315757。

附件:

1、中山市健康医药企业(旋风计划)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

2、中山市健康医药企业(旋风计划)兼并重组企业资助申请表。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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