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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题)项目入库和资金申报的通知的公示
文件号:中工信〔2021〕156号
发布时间:2021-05-06 17:25:17.0
浏览次数:3385次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题)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题)项目资助中山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资助金额合计493万元(附件1)。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项目单位于5月14日(星期五)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银行账号和开户许可证等信息,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注意核对企业名称中的全角半角括号、开户行名称及行号),并准备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由镇街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和审核后统一提交到市工信局,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工商登记的变更证明。
收据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须与获资助单位及开户名称相同),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题)项目资助款”,金额大小写需填写清楚,收据“出纳”和“经手人”处至少需有一处写有签名,并填上日期,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三、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等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跟踪和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
1.2021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题)项目资助计划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