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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交字〔2019〕9号),现开展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一)在中山市的展览馆举办区域特色经济专业展的办展企业;

(二)参加市商务局或本市行业商协会组织展会的参展企业。

详见《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项目支持时间

办展项目或参展项目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完成。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网上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线初审并转市商务局审核。

线下申报流程

办展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厚度不超过5CM;若资料厚度超过5CM,可装订成多册),交由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市商务局。

参展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所属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具初审意见后,交由组展行业商协会汇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厚度不超过5CM;若资料厚度超过5CM,可装订成多册)后报市商务局。

四、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17:3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3月26日前送达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景钊,简家乐,电话:89892892,89892893。

邮箱:swk@zsboc.gov.cn。

 

附件:1.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表(办展企业)

3.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表(参展企业)

4.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汇总表(组展商协会)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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