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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交字〔2019〕10号),现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申报指南,并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迅速转发至所辖行业商协会及相关企业,按“申报须知”、“申报指南”依时进行线上线下申报,并配合做好核查以及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准备好资料原件以供现场核查。

2019年资金支持项目为:2018年7月份-2019年6月份已完成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办展或参展的项目。2018年7—12月份的项目适用2018年标准。

请有关商协会、企业按以下时段完成申报及资料提交工作,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7月20日截止:登陆http://fczj.zs.gov.cn/(中山市产业扶持资金网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7月30日截止:按指南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两份)至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19)


中山市商务局
2019年7月4日

(联系人:马立群、何哲  电话:89892891、8989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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