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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市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资金的通知(中海渔〔2013〕58号)

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农业和社区工作局、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

根据市政府《印发2011-2015年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中府〔2011〕3号),现将申报2013年市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 广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名称:

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

二、申报对象

本市持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养殖场或种苗场及本市持有《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的渔业企业;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市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广东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的养殖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水产养殖质量安 全示范点优先补贴。

三、专项资金用途和补贴标准

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花鳗鲡、大弹涂鱼、中巨石斑鱼、黄金石斑、广东草龟、昭和三色等日本锦鲤品种;按年度实际投资额30%补贴,最高补贴20 万元。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复印件;

5、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项目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引种费发票、有关财务支出凭证、镇区项目验收 证明等。

五、申报要求

1、 专项资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同步进行。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设计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3份交镇区农业部 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材料扫描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及相关组织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账号,根据使用 说明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填报信息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下 午6点自动关闭。

3、纸质材料上报。企业和相关组织需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经镇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我局提出申请。

4、镇区初审。请各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和相关组织申报,安排人员及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申报的网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和相关组织推荐上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 题请与我局科技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陈雯,联系电话:88389017)

附件:《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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