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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市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农〔2013〕6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市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根据市政府《印发2011-2015年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中府〔2011〕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3年市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专项资金名称: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扶持对象

1、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运、批发交易的企业或农产品专业市场经营管理机构。

2、承担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本市企业。

三、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1、产业关联度大、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专业市场新建项目(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2、建设标准高、设施功能完善、服务水平好,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的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3、为了扩大农产品流通量,提高市场流通占有率,促进农产品流通,而扩大市场规模、增加市场交易设施或更新改造交易环境的农产品专业市场改造项目。

4、为了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建设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包括网络交易信息平台)、农产品连锁经营网点等项目。

四、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文件(《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作方案。

4、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用地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5、项目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证明材料(相关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

6、项目相关证书、合同复印件。

7、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与资金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中的文字资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做好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镇区农业部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必须扫描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

五、申报要求

2013年起,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和相关管理机构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账号,根据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填报信息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上报。企业及相关管理机构需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经镇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

3、镇区初审。请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和相关管理机构申报,安排人员及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申报的网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和相关管理机构推荐上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与我局市场信息科联系。

 

附件:《中山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中山市农业局

                                                                                                  2013年5月21日

(联系人:黄燕,联系电话:88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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