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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第二批项目拟资助名单的公示
文件号:
发布时间:2018-11-06 08:52:42.0
浏览次数:2062次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_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标准[2017]266号)和《关于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第二批项目的通知》(中经信[2018]670号)等文件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第二批项目己完成公开申报、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第二批项目拟资助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承东、梁德明
联系电话:88308273
纪检投诉电话: 88236289
地 址:市政府大楼630室
邮 编:528403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第二批项目拟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