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下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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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2: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现场核查情况表.doc
- 附件5-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审核责任承诺书.doc
- 附件4-1:2018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项目(第二批)申报材料(封面).doc
- 附件5-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资金安排汇总表.doc
- 附件4-5: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doc
- 附件4-4:财务状况表.pdf
- 附件4-3:事后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提纲).doc
- 附件4-2: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 附件3:2018年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完工评价的企业汇总表.xls
- 附件2: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经信[2016]281号).pdf
- 附件1: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 政策扶持范围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5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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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资金(第二批)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扶持范围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56号)(附件1)和《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中经信〔2016〕281号)(附件2)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方式
中山市开展技术改造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企业于2018年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完工评价(名单见附件3)且取得新增税收贡献。
项目完工时间为2016年,申请第二次奖补(2017年比2015年税收增加)。
项目完工时间为2017年,申请第一次奖补(2017年比2016年税收增加)。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为中山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要求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中山市境内。
(二)项目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范围。
(三)项目已办理经信部门备案或核准,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下称“监测系统”)进行事后奖补申请,通过市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后,可申请事后奖补资金。
(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新增税收贡献,项目完工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税收比2015年增加;项目完工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税收比2016年增加。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要求向镇区经信局提交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二)镇区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项目建设情况,对奖补资金额度进行预核算,并将现场核查和预核算等结果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核算事后奖补资金,制定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镇区经信局1份、市经信局1份)
1. 事后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封面(附件4-1)。
2.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2)(取消“企业申请奖补金额”项)。
3.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工投产评价、技改投资情况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报告(将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出具报告复印装订)。
4. 事后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提纲)(附件4-3)。
4.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5.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2015年完工,提供2014年、2017年证明;2016年完工,提供2015年、2017年证明;2017年完工,提供2016年证明;可网上自行打印)(完税证明作企业依法纳税的证明,不作核算依据。企业税收以市税务局提供的税款所属期入库数为准,不含免抵退税额、代扣代缴额等“三代”)。
6. 企业营业执照。
7.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财务状况表》(附件4-4)、年度《纳税申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润表》(或《损益表》)。
9. 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4-5)。
10. 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供上述材料,所有要件均需要企业加盖公章,请按顺序依次编排形成目录装订成册,侧边标注材料名称和企业名称。
(二)镇区上报材料(一式一份)
1. 镇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每个镇区一份);
2.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汇总表(附件5-1)(每个镇区一份);
3.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5-2)(每个企业一份);
4. 项目现场核查照片电子版(含项目现场设备、实施情况和核查人员,标注核查时间,每个企业一份);
5.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审核责任承诺书(附件5-3)(每个镇区一份)。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纸质文件和网上填报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和市镇经信局须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https://210.76.73.15/portal/)填报有关信息。
(一)项目申报单位于9月28日前,向镇区经信局提交企业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同时在网上提交,网上申报系统将于9月28日下午5点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镇区经信局于10月12日前完成项目初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到市经信局技术和质量科,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三)镇区经信局于10月19日行文上报现场核查、预核算等结果,并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市经信局技术和质量科。
附件: 1.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扶持范围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56号)
2.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中经信〔2016〕281号)
3. 2018年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完工评价的企业汇总表
4-1. 2018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项目(第二批)申报材料(封面)
4-2.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
4-3. 事后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4-4. 财务状况表
4-5. 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5-1.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资金安排汇总表
5-2.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现场核查情况表
5-3.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审核责任承诺书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1日
(联系人:倪魁文,技术科企业Q群:566581441,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