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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支持绿色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8]36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市支持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的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主要包含电机能效提升和粤港清洁生产企业2个子项,其中电机能效提升已完成申报、评审等环节,另文下达,现就申报粤港清洁生产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支持2016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企业(名单见附件1),按照优越标志企业8万元、普通标志企业5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奖励的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三、资料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证书复印件。

(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项目申报及初审截止时间

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9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网上和纸质文件进行初审,于6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节能和循环经济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我市2016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企业(未获得奖励)名单

2.企业基本情况表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11日

 

(联系人:梁思远,曾月明,电话:88316498。)


附件1

我市2016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企业(未获得奖励)名单

企业名称

标志类型

所在镇区

中山市宝悦嘉电子有限公司

优越标志

小榄

中山裕北塗料有限公司

优越标志

三角

中山市利华整染厂有限公司

优越标志

东升

中山益能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优越标志

开发区

洋紫荊油墨(中山)有限公司

标志企业

板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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